农学院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事故发生后,应在采取力所能及的补救措施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实验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向中心分管领导报告。如现场人员解决不了,应赶紧拨打求救电话,火警119,救护120。

二、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一)化学污染

1.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1.2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1.3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汇报。

(二)标本污染

2.1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2.2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

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

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2.3.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2.4.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

存清单和领用、销毁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

启动应急预案。

三、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进行火灾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二、定期对实验室电气安全、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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