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二、实验室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三、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四、实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室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五、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六、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七、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八、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送医院救治、并确定医

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学校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

农 学 院

2021年9月修订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l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