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一、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和丢失,视具体情况赔偿。
二、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听从导师指导、未经批准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应予以赔偿或按比例赔偿。
三、按照正确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却因缺乏经验造成损失,可酌减赔偿或免于赔偿。
四、对不爱护设备、仪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且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除
赔偿外,还应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