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实验室仪器借出制度
一、应严格限制设备、仪器的非教学借用,且不允许个人占用。
二、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仪器设备,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
院领导批准,且借方写出借条方可借出。
三、每学期结束后,应清理借条,清点借出的仪器。
四、设备、仪器归还时必须检查,若有损坏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