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发布时间:2022-06-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

二、实施计划纲要

1、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为35周岁以下的教师。目前首要任务是加强近五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的培养。

2、严格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责任心强。

(3)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4)能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岗位职责。

(5)指导期间必须在岗,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及时指导。

3、导师岗位职责

(1)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进行师德教育,传授先进的教育思想,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3)指导青年教师掌握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4)指导青年教师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认真钻研教材、教学大纲,编写教案、讲稿,结合课程的内容、特点,合理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

(5)指导期间,至少为青年教师系统地上一门示范课,深入所指导青年教师的课堂(或者实验室)听课,并予以具体辅导。

(6)指导青年教师完成一轮以上各种教学环节的训练。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课程设计、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等。

(7)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实践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

(8)指导青年教师进行试讲预讲,对是否具备开课能力提出意见。

4、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1)在指导教师的带动下,自觉学习教育理论知识,增强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求学,积极承担单位分配的教学、教学管理和其他社会工作。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一门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课堂讨论中两种以上教学环节的工作,逐渐熟悉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

(4)认真钻研教材、教学大纲,查阅相关教学资料,研读与所授课程相关的文献资料,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教案(讲稿)。

(5)深入指导教师课堂和其他教学环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学时,并做好听课笔记。

(6)积极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

(7)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拟定工作和学习计划。每学期写出书面小结,培养期满进行全面总结汇报,并接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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