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仪器保管、使用,维护实验室的安全规范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严格限制仪器的非教学借用。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使用仪器。
二、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三、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四、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对外借用。
五、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